一、招标条件
本塘市库成品大米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1089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Y-GCY2024-0101号;
2.项目名称:塘市库成品大米仓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59.1089万元;
4.最高限价:59.1089万元;
5.采购内容:主要为塘市库成品大米仓改造工程(详见项目需求);
6.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塘市库成品大米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④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函原件;
⑥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夫妻分别控制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集中采购活动;
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集中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8:30起至2024年04月15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书面获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的,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授权代表领取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下午14:00
递交方式:书面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2024年04月09日8:30起至2024年04月15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3.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17:00时前
4.疑问提出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15956240@qq.com邮箱内,同时电话告知13862265174。
5.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6.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的方式告知。
7.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壹份。
8.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591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将规定的保证金数额打入以下账户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交纳账户: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120122000015540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营业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电话:0512-58116115。
9.其他说明
(1)只有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工,0512-8082244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河西路3号西侧
联 系 人:倪春华
电 话:13306241999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 系 人: 朱小燕
电 话: 13862265174
电 子 邮 件: 615956240@qq.com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